为落实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并结合《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》文件要求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,现将我校2024—2025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。
(一)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
(二)二级学生会组织(含二级院系、书院、分校区等学生会、研究生会)改革自评表
《沈阳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》
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
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
1.召开时间:2024年11月6日
2.地点:图书馆报告厅
3.代表数量:学生代表200人,其中:
(1)非校、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140人,占学生代表总数的70%;
(2)少数民族代表43人,占学生代表总数的21.5%;
(3)女代表96人,占学生代表总数的48%;
(4)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代表10人,占学生代表总数的5%。
4.主要议程:
(1)听取、审议沈阳科技学院第四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;
(2)听取团市委、市学联和学校领导的讲话;
(3)讨论并通过关于沈阳科技学院第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;
(4)主席团候选人做竞聘报告
(5)选举产生沈阳科技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。
5.宣传报道链接: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nbKCD-mb8oFDojjeZPI3aw
6.现场照片
由班级团支部组织全体学生对照代表条件反复酝酿,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,经各基层团委审查,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审定,并经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批复后,以学院为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,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,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,其中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20%。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。
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
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
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,可发送邮件至辽宁学联秘书处邮箱tw22825447@126.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@126.com反映。